110报警平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,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、救助危难时的依靠。虚假报警、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,也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。
1月4日,梁某拨打110报警电话,举报女子李某在鲤城区江南街道某公寓卖淫,并提供了李某的手机号码。接警后,江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。经现场核实,民警并未发现李某存在卖淫等违法行为。
原来,梁某与李某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,但已于半年前分手。梁某心有不甘,便报警谎称李某在住处提供特殊服务,想以此报复对方。
目前,梁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,被公安机关予以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条规定: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、谎报案情,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【国家反诈中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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